2018年第十八届秋季中长距离国家赛
(东南省市信鸽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信鸽协会
二、承办单位:江苏省信鸽协会
三、参赛单位: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江西、山东、广东、福建、上海等省、直辖市信鸽协会。
四、竞赛日期:2018年11月24日(星期六)
五、竞赛项目:
(一)混合组:
1、500公里级;
2、600公里级;
3、700公里级;
4、800公里级;
5、900公里级;
6、1000公里级;
7、1100公里级;
8、1200公里级以上。
(二)幼鸽组:
1、500公里级;
2、600公里级;
3、700公里级;
4、800公里级;
5、900公里级;
6、1000公里级;
7、1100公里级;
8、1200公里级以上。
六、司放地: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北旺乡西村。司放点经纬度:经度116°46′32″,纬度39°31′5″(以河北省廊坊市信鸽协会派出裁判员测定为准)。
(一)行车路线:沿京沪高速行至白古屯出口下高速进入廊坊市(光明东道)直行约3公里马路右侧即到“悦彤宾馆”。
(二)注意事项:
1、因司放地廊坊市限制大车通行,请各参赛单位在比赛日前3天将赛鸽车辆牌号告知承办单位,以便协调交警部门放行。
2、因京沪高速白古屯出口下高速进入廊坊市(光明东道)车辆限高,各参赛单位赛鸽车届时由廊坊市信鸽协会派专人在车辆限高处指引从旁边检测站进入廊坊市(光明东道)。
3、因京沪高速白古屯出口下高速进入廊坊市(光明东道)处有一个动物检疫检查站,请各参赛单位开好动物检疫证明,以防备查。
七、参赛办法:
(一)第十八届秋季中长距离国家赛(东南省市信鸽联赛)参赛报名表于11月1日前报中国信鸽协会备案(传真:、67133577)。未备案参赛省份的成绩不予排名。
(二)参赛鸽每羽收费2元,由各参赛单位司放报到时统一交相关承办单位,其中1元交中鸽协。
八、参赛条件:
1、参赛鸽主须是苏、皖、浙、鄂、湘、赣、鲁、闽、粤、沪等省、市信鸽协会2018年注册会员;
2、参赛鸽必须佩戴所属协会的全国信鸽统一足环(含中鸽协纪念环),并持有“足环证”;
3、参赛鸽主必须按本人鸽舍所在地(会员实名制、一人一户一棚一址),正确填写信鸽竞翔报名单(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涂改、错填环号和内容的赛鸽成绩无效),份数由各参赛省、市信鸽协会确定;
4、严禁私自在参赛鸽身上加盖印章、暗记以及藏匿电话号码等违规现象,凡违规者,则取消其比赛成绩;
5、省、市的奖励办法及赛鸽参赛费标准,由各参赛省、市信鸽协会确定。
九、报到时间:
各参赛省、市信鸽协会集鸽时间自定,但参赛鸽赛鸽车务必于2018年11月23日18时前,到达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北旺乡(光明东道)“悦彤宾馆”报到。
联系人:江苏省信鸽协会 南来京
廊坊市信鸽协会王成健
十、竞赛办法:
1、执行中鸽协2015版《中国信鸽竞赛规则》和本《规程》;
2、本届秋季中长距离国家赛除司放工作(在监放鸽协监督下)由联赛裁判委员会统一指挥实施外,其余集鸽、运输、报到、查棚、成绩上报等环节,以参赛省、市为单位进行组织,并督促下属各地市级信鸽协会,确保竞赛工作的顺利、安全、有效地进行。
本届秋季中长距离国家赛成绩的汇总、公布和上报中鸽协,均由承办单位负责。奖状的书写等工作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3、赛鸽归巢有效报到时间:500公里级至700公里级,以首先归巢的赛鸽报到之日开始,二日内为有效报到时间;800公里级和900公里级,以首先归巢的赛鸽报到之日开始,四日内为有效报到时间;1000公里级,均以各参赛单位首先归巢的赛鸽报到之日开始,五日内为有效报到时间;1100公里级以上,均以各参赛单位首先归巢的赛鸽报到之日开始,七日内为有效报到时间。并以省会城市日出日落时间表计算为准。
十一、录取名次:
1、混合组:500公里级、600公里级、700公里级各录取200名;800公里级、900公里级、1000公里级各录取300名;1100公里级和1200公里级以上各录取200名。
2、幼鸽组:500公里级、600公里级、700公里级各录取100名;800公里级、900公里级、1000公里级各录取200名、1100公里级和1200公里级以上各录取100名。
3、各参赛单位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自定;
4、所报赛绩汇总时,按分速高低排定录取名次。请各参赛单位报500公里级、600公里级、700公里级混合组前200名、幼鸽组前100名;800公里级、900公里级、1000公里级混合组前300名、幼鸽组前200名;1100公里级和1200公里以上级混合组前100名,幼鸽组前100名(不足视为放弃)。
各参赛信鸽协会统一采用EXCEL文档格式,统一按足环年份、地区、环号代码的全数,并依性别、羽色、眼色先后顺序录入,在报到时间结束后七日内发至各省(直辖市)信鸽协会电子邮箱,同时将填报的《全国信鸽竞翔成绩报告表》寄各省(直辖市)信鸽协会。各省(直辖市)信鸽协会将本省(直辖市)的比赛成绩,按照不同的级别分别进行汇总后的电子表格文档,在比赛结束后的十日内,通过、137859521或邮箱:jsaoxiang@sina.com发送至江苏省信鸽协会。
5、比赛结束后二十日内,由江苏省信鸽协会统一汇总各省(直辖市)参赛鸽的成绩,并将计算排名后的全国信鸽竞翔各个级别的成绩报告表报中国信鸽协会审批。
十二、奖励办法:
(一)混合组:
1、500公里级、600公里级、700公里级总排名前3名,总排名前200名,由中国信鸽协会分别颁发奖牌和奖状;800公里级、900公里级、1000公里级总排名前3名,总排名前300名,由中国信鸽协会分别颁发奖牌和奖状;1100公里级和1200公里以上级总排名前3名,总排名前200名,由中国信鸽协会分别颁发奖牌和奖状。
2、500公里级、600公里级、700公里级、800公里级、900公里级、1000公里级、1100公里级和1200公里以上级各省、市前3名,由中国信鸽协会颁发全国体育竞赛奖章。
(二)幼鸽组:
500公里级、600公里级、700公里级、总排名前3名,总排名前100名,由中国信鸽协会分别颁发奖牌和奖状,800公里级、900公里级、1000公里级、总排名前3名,总排名前200名,由中国信鸽协会分别颁发奖牌和奖状,1100公里级和1200公里以上级总排名前3名,总排名前100名,由中国信鸽协会分别颁发奖牌和奖状。
十三、其它:
1、各参赛单位可根据本规程制订相应的竞赛规程。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属中国信鸽协会。
中国信鸽协会(主办)
江苏省信鸽协会(承办)
201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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