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许多养鸽爱好者来说,在比赛中夺冠是无上光荣与梦想。一羽夺冠的赛鸽不仅能为主人带来荣誉,还能带来不菲的财富。在名利双收的诱惑下,有些鸽主为获胜铤而走险,甚至违法犯罪——
在上海市第十六届一岁鸽特比大奖赛中,就有两名鸽主为了骗取奖金,在比赛中作假取得好成绩,最终因害怕事迹败露而放弃成绩和奖金。经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对鸽主龚某、张某作出有罪判决。
他们究竟做了什么?
以至于放弃即将到手的大奖?
图片来自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AB棚+鸽乘高铁+杀掉信鸽
现年55岁的龚某是一名养鸽爱好者,曾以亲戚的名义在上海市信鸽协会注册会员。2016年3月,信鸽协会正式发布第十六届一岁鸽特比大奖赛的售环通知。
龚某为了赢得大赛奖金,向鸽友张某提议设置“AB棚”来作弊,即除了上海的A鸽棚之外,在比赛放飞地附近设置B鸽棚,通过两地轮流饲养使信鸽具备辨别两地鸽棚的能力。
比赛时,信鸽被放飞后会自觉回到距离更近的B鸽棚,然后他们乘坐交通工具将信鸽带回上海的A鸽棚,这样就能大大缩减信鸽的“飞行”总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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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一岁鸽比赛放飞地通常设在河南省周边,龚某找到河南永城市双桥乡的农民刘某,出资在其农舍中搭建了鸽棚,另外每月支付500元费用,由刘某代为饲养信鸽。龚某在刘某家中寄养了数十羽信鸽,其中约一半为张某所有。
刘某除日常喂养外,还会将鸽子带到距离鸽棚5至10公里的地区进行放飞训练。龚某也会定期将信鸽带回上海饲养一段时间,让鸽子熟悉位于上海的鸽棚。
2017年4月下旬,一岁鸽比赛即将打响,龚某、张某把鸽子接回上海圈养,并将从俱乐部购买的指定赛足环套到这些信鸽脚上。同月29日,他们将作假的信鸽与一些本地饲养的信鸽一同送往信鸽协会的集鸽点,交由信鸽协会统一管理、运送。次日,二人便前往河南,在刘某的农舍等待信鸽的到来。
2017年5月1日早晨,上海市第十六届一岁鸽特比大奖赛的参赛信鸽于河南虞城开笼放飞,共计5850羽信鸽参赛。比赛开始没多久,龚某和张某便各有3羽信鸽飞回农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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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带着这些信鸽赶至安徽宿州火车站乘坐高铁,并于当日下午抵达上海。回沪后,龚某、张某将信鸽带至各自的饲养点放飞,造成信鸽自己飞回的假象,同时龚某指示张某根据其安排的时间上传比赛成绩。
最终,龚某的信鸽获得第1、3名,张某的信鸽获得第2、4名。二人包揽一岁鸽特比大奖赛前4名,对应大赛总奖金额109万余元。
此次比赛采取网络动态直播的形式,前几名的成绩公布后,引得关注赛况的鸽迷一片哗然。有鸽迷指出,第1名信鸽比第5名飞行距离多出18公里,却早到了51分钟,这是非常罕见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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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众多参赛者的质疑,赛方决定对前1000名信鸽进行复检。龚某见形势不妙,便与张某商定将作假的信鸽杀死,并告知比赛主办方无法参加复检,放弃所得成绩及奖金。
然而为时已晚,2017年6月14日,上海市信鸽协会向警方报案,公安机关于当月28日将龚某、张某抓获。2018年4月9日,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二人依法提起公诉。
日前,长宁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点击查看视频)
检察官建议
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
成学松
参加赛鸽运动时要遵守比赛规则,通过作弊手段骗取奖金的行为不仅背离了赛鸽运动的初衷,还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同时,赛事主办方也应加强防范意识,改进赛制,合理设置奖金,让养鸽爱好者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愉快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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